近年来,由于煤、电、油等原材料价格上着的幅度较大,济南市集中供热成本倒挂突出,供热企业亏损运行。特别是今年以来,煤炭价格会出现全国性的持续上涨,再加上自来水、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也不断上涨,供热公司制作经营成本进一步加大。
为缓解供热企业压力,避免居民冬季采暖受一定的影响,在接到有关部门提出的调整居民供热价格申请后,济南市适时启动了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工作,并于 10月10日举行了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 经过公开听证及有关部门磋商,济南市于10月17日召开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对新的城市居民供热价格标准及供暖时间等进行了公布。
此前,济南城区供热时间为当年 11月5日起至次年3月25日止。在10月10日召开的听证会上,不少代表都提出长达140天的供暖期有些太长,不妨采取“ 掐头去尾” 的方式来达到节约能源减少成本的目的。因此,此次出台的新的供暖政策将供暖时间进行了缩短。
按照从2004年11月份开始一直执行至今的供热价格标准,供暖计价面积是按房产证上标注的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计算,阳台包含在计价面积中。对此,不少曾参加10月10日供热价格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都提出意见,认为阳台、阁楼和假层等的供热费用应区别对待,其供热费计价办法应该进一步明确。
对此,新的供热价格标准精确指出,封闭式阳台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算收取供热费;封闭式阳台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50% 计算收取供热费;未封闭的阳台不收费。阁楼和假层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算收取供热费,未安装供热设施的不收费。
为了加强对省城自供热单位的供热价格进行监管,避免自供热单位和取暖户之间出现过多纠纷,济南市决定从本采暖季起对公共供热管网外的供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燃煤锅炉供热的单位,以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每平方米26.70元为基础,按照上下5% 的幅度制定最终销售价格,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采用燃油、燃气锅炉供热的单位,在业主入住时有供热合同约定或承诺的,按合同约定或承诺的价格执行;无合同约定或承诺的由供热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证评估机构测算成本,与业主协商签订供热合同,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有关部门表示,目前济南市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了46%。除集中供热外,城区内还有许多单位宿舍或社区物业自己提供的小范围区域供热,这部分自供热单位的供热价格一般由供热方自己设定。供热方式的多样化和价格管理单一化的矛盾一天比一天突出,而由此引发的小区居民和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慢慢变得多。
在10月10日举行的听证会上,申请单位提出了27.53元/平方米的调价建议。与会听证代表大多数对热价上调表示理解,不过认为每平方米上调5.33元幅度有点大。为此,有关部门在制定最终调价方案时缩短了供热时间,将由此而减少的支出在提价额中扣除,确定了26.7元/平方米的调价意见,同时还规定本采暖季阳台供暖收费一律扣除5% ,实际执行价格为25.37元/平方米。在今冬采暖费实际收取时按照:套内面积×26.7×95%的公式计算收取。
此次价格调整后,每平方米每天的供热价格按照26.70元除以120天计算,为0.225元;而价格调整之前每平方米每天的供热价格按照22.20元除以140天计算,为0.158元,上涨了0.065元,涨幅达到40%。
根据新的供暖标准,对济南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实行优惠政策,仍按套内面积每季每平方米19.5元的标准执行。同时,继续发放取暖补贴,在去年为城市低保家庭每户发放300元取暖补贴的基础上再提高10% ,达到 33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承担,补贴资金于12月底发到位。
同时,各县(市)区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对城乡低保特困家庭、五保对象、受灾群众、困难优抚对象、企业特困职工家庭、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困难侨属、台属、困难老年人家庭等城乡困难群众进行重点救助。
济南市有关部门表示,分户计量是目前解决供热付费比较公平的一种方式,现在的新建小区已经全部按照分户计量标准做建造,但原来的建筑并不完全适用分户计量。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说,由于分户计量改造需要对原有供热管网进行重新安装,因此对既有建筑做改造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前几年一直在部分小区内进行试点。今后,只要是适合改造的建筑将力争做改造,不适合改造的则暂缓改造。
今年9月,为调整和完善供热价格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煤炭价格变动情况,保持供热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济南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住宅供暖和蒸汽价格的通知》,调整后的非居民住宅供热中准价为每平方米30.30元;非居民住宅供热用蒸汽、工业生产用蒸汽中准价为每吨182元。
通知规定,改革集中供热价格管理方式,对非居民住宅供暖和蒸汽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为适应资源价格改革的需要,进一步理顺煤炭、热力价格关系,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济南市建立非居民蒸汽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根据煤炭价格监测情况和成本审核结论,当煤炭采购价格涨跌幅度达到上年度10% 后,按照《非居民蒸汽煤热价格联动方案》适时调整非居民蒸汽中准价格。
为解决东部城区集中供热供需矛盾,济南市还确定对小鸭热源厂进行扩建,增加一台35吨/时蒸汽锅炉,通过刘志远路接入经十路蒸汽管网,作为龙奥大厦和奥体中心的应急补充热源,弥补黄台电厂气源严重不足问题,满足奥体中心及周边、东部区域供暖的需求。
同时,积极筹建莲花山热源厂、浆水泉热源厂。其中,莲花山热源厂力争近日开工建设,浆水泉热源厂将在二环东路西侧、平顶山东南脚下开工建设。另外,济南市还对轻化热源厂做改造,工程完成后,今年冬季可使东部地区增加75吨/时的供热能力。
去年冬季,由于作为东部热源的黄台电厂热源不足,造成济南市东部城区部分地区暖气不热。为此,在上个供暖季结束之后,济南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供热单位向不达标的采暖用户进行退费补偿。补偿可按室温不达标天数、受影响供热面积、室温不达标程度等来计算减收的取暖费。
济南市有关部门负责这个的人说,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今年冬季再出现去年的情况,供热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东部供热的保障,所购煤质比去年好得多。而且,如果本采暖季仍出现不达标的情况的话,将会按照上个采暖季的办法进行退费补偿。
根据此前出台的《济南市“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到“十一五”末,济南市建筑总面积将达到 1亿平方米左右,集中供热率将达到50% 以上;以现在的和近期工业热负荷为基础,集中供应的工业热负荷将增长20%。
规划提出,济南市要建立大供热格局体系。主城区及东部城区的大集中供热系统由章丘电厂、黄台电厂、北郊热电厂和西部热电厂联网形成;南部供热区域由南郊热电厂负责;长清区和大学园区为西部独立供热区域,两区近期以燃气和燃煤锅炉房联合供热为主,远期考虑建设热电厂。对地理位置偏远和难以集中供热的老城区,将采用分散的燃气采暖或电动热泵采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