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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江南体育app下载入口    发布时间:2024-06-26 03:37:05
产品描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康盛股份总部位于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是淳安县唯一的A股上市企业,公司下属分子公司遍布浙江、四川、江苏、山东、安徽等10多个省市,现建有浙江千岛湖、江苏睢宁、江苏扬州、山东青岛、安徽合肥、安徽六安、四川成都、四川绵阳、江西贵溪、重庆、辽宁沈阳、广东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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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康盛股份总部位于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是淳安县唯一的A股上市企业,公司下属分子公司遍布浙江、四川、江苏、山东、安徽等10多个省市,现建有浙江千岛湖、江苏睢宁、江苏扬州、山东青岛、安徽合肥、安徽六安、四川成都、四川绵阳、江西贵溪、重庆、辽宁沈阳、广东佛山等生产基地。康盛股份依托二十余年的发展与积淀,主营业务涵盖家电制冷管路及配件、新能源商用车两大核心业务板块。2023年度,公司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以主业为核心,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升级原有产业,进一步拓展了液冷与铜合金业务。

  公司家电板块主要为制冷管路及其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重点配套白色家电与汽车空调,公司自成立伊始即专注于家电制冷管路行业的深化发展,是行业材料替代的领先者。家电板块以子公司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为业务运营主体,产品涵盖了冰箱冷柜用管材、蒸发器、冷凝器等配件;家用、商用及车用空调器件、微通道换热器等,具备全品类、模块化的供应与服务能力。公司在保持国内家电制冷零配件一马当先的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铝代铜、钢代铜技术在空调制冷管路系统的应用和推广,并成为向全行业产品升级、技术革新提供基础产品支持的核心供应商。企业具有年产制冷钢管10万余吨、铝管和铜管各1万余吨、蒸发器及冷凝器等部件5000余万件的生产能力,与包括海尔、海信、格力、美菱、伊莱克斯、西门子、惠而浦、三星、LG等知名的家电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2023年,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逐渐修复,叠加国内家电促消费政策活动,家电行业内销市场保持稳定,整体规模小幅增长。奥维云网推总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家电零售市场规模达8,498亿元,同比增长3.6%。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持续完善市场布局并优化产品结构,加大了制冷铜管、铜制配件、制冷铝管产品、热泵热水器用微通道换热器、冰箱蛇形管冷凝器等产品的销售占比;另一方面,重点聚焦研发创新并逐步转化落地,热交换器产品在储能、热管理等新兴行业的应用带来一定增量。2023年度,公司家电制冷管路及配件业务板块实现主营收入21.52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32%,公司家电板块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基本匹配。

  公司汽车板块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研发技术、整车制造、市场推广和后市场服务,生产基地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四大生产的基本工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产线完备。公司产品类型包括纯电动、氢燃料等各种类型的产品一一5.99米至12米全系车型、18米BRT铰接车的车辆型谱以及物流车等专用车。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板块业务受到行业低迷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新能源客车销量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公司汽车板块新能源商用车整车业务实现主营收入0.73亿元,同比下降92.92%。公司于报告期内对汽车板块进行了战略调整,上市公司对原汽车板块业务主体中植一客进行了存续分立,中植一客继续存续,另派生成立蜀康蓉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未来将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与业务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全方面提升汽车板块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汽车板块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布局了在数据中心及储能领域的液冷热管理业务。液冷热管理是公司在热管理领域经多年实践的成果,通过全链条的浸没式液冷解决方案(包括中大型数据中心解决方案、集装箱数据中心解决方案、集装箱储能系统等)助力数据中心与储能等领域实现节能降耗,大幅度降低运行成本,满足高密度机柜、智算中心、大容量电芯等关键环节的高散热需求。

  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主要的产品有8U/10kw、16U/15kw、21U/30kw高性能液冷机柜、8U/4kw 5G液冷机柜、16U/8kw 5G液冷机柜、21U/10kw 5G液冷机柜、干冷器产品系列、CDU产品系列、冷却液等。储能领域基本的产品包括8kw储能空调、60kw储能空调等。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形成液冷业务的收入,但液冷板块目前已取得5项专利授权,其中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另有29项专利技术申请已被受理,处于审查阶段。此外,公司已于中国联通浦江云数据中心、广东汇睿数据中心合作建设了数据中心液冷试点。

  美藤电工为主体的铜合金业务,是康盛股份在铜精细加工产业上的重要布局和投资。美藤电工专注于高端铜合金材料的技术研发、熔炼制造,产品有镁铜合金、锡铜合金、银铜合金、无氧铜等多元合金材料,这些材料广泛应用于汽车、医疗、通讯、机器人、铁路等领域的高端导体线材。

  目前,美藤电工已掌握铜合金产品加工的核心技术,并配备了行业领先的生产及实验检测设备,可生产多种规格线材产品。铜合金业务尚未于报告期内形成收入,美藤电工于2023年年底开业,经过2024年1月、2月试生产,于3月正式投产,并已获得铜合金产品批量订单,2024年一季度美藤电工确认收入234.32万元。

  公司家电板块主要产品有制冷管路、蒸发器、冷凝器、换热器、汽车空调管路等,是各类制冷设备的重要部件,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为家用制冷电器和汽车空调器行业,公司所属行业与下游家电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近期,国家相关部门陆续提出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政策,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组织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的人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从政策方面稳定了家电消费的基本盘,进而对制冷设备相关配套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较为积极的影响。我国出台的振实家电行业和终端消费的关键政策如下:

  2024年2月1日,商务部等9部门发文指导回收企业与家电家具品牌企业联动,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家具回收中心仓,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仅有利于提高家电家具以旧换新便利性,释放家电家具更新消费潜力,还有利于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碳,遏制环境污染,对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具备极其重大意义。促进家电回收的政策有望使家电产业循环变得更畅通,促进家电以旧换新,从而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提升其消费能力拉动内需。

  2024年3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度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关于家电领域提出了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及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两个重点方向及若干保障措施。

  近年来,商用车市场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新能源商用车市场受到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调整的影响,其产销量呈现出明显的波动。特别是公交采购需求的急剧下降,对新能源客车市场带来了显著的冲击。但截至2022年末,中国新能源商用车保有量已超过70.0万辆。根据艾瑞咨询预测,预计2025年中国新能源商用车保有量将突破100万辆,标志着商用车市场正逐步迈入存量竞争的新时代。

  在这一背景下,一些细分市场开始展现出结构性的增长机遇,其中商用车后市场慢慢的变成为业绩驱动的新动力。在欧美成熟市场中,后市场的利润占比高达57%,而在我国,目前后市场的利润占比仅为20%,显示出新能源商用车保有量与对应服务能力之间的不匹配。随着新能源商用车的迅猛发展,后市场业务生态也在继续扩展,涵盖了充换电和加氢、车电分离和电池租赁业务、整车租赁业务以及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拆解业务等多个领域。新能源“后市场+生态链”正逐步迈入高增长阶段,为商用车市场的未来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推动下,数据中心行业正朝着节能降碳、绿色高效的方向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尤其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下,政策对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的严格要求,成为推动液冷技术加速导入行业的重要动力。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国家对数据中心能耗监管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对PUE水平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准。2022年出台的《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明确规定,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PUE必须优于1.3,而在东数西算枢纽区域,PUE更是需低于1.25。然而,当前中国数据中心的平均PUE仍然偏高,能源使用效率亟待提升。

  与此同时,随着CPU、GPU芯片性能的不断的提高,服务器及单机柜的功耗也在大幅度的增加。这一变化不仅凸显了传统风冷散热方式的局限性,也激发了液冷技术在数据中心制冷领域的新需求。液冷技术以其高效的散热性能,成为解决设备能耗不断的提高与传统散热方式矛盾的理想选择。随着数据中心机柜产热量的持续不断的增加,液冷方案在散热方面的优势逐渐凸显。相较于风冷散热,液冷技术能更好地支持中高功耗芯片的冷却,明显提高换热效率,助力数据中心将PUE降低至1.2以下,这不仅符合机房高密度演进的趋势,也有助于数据中心减少碳排放,推动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国家出台的《“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中关于突破关键材料提出了多项要求,要坚持材料先行和需求牵引并重,聚焦国防建设、民生短板和制造强国建设重大需求,滚动制定关键材料产品目录,制定发布技术路线图。实施关键短板材料攻关行动,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支持材料生产、应用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开展协同攻关。这对铜合金行业提供了关键的政策导向。

  亚洲是世界上铜及铜合金线销量最大的地区,尽管中国占据铜合金生产的大国地位,但高性能铜合金产品的产量、质量仍不足以满足国内需求。尤其是当前全球超微细线%以上的市场占有率被日本住友、古河、大黑,德国莱尼、益利素勒等公司垄断,受限于工艺、技术和设备方面的差距,我国高性能铜及铜合金线的供需缺口较大。在高性能铜合金中,铜银合金、铜锡合金超细丝线材能够很好的满足导电、高强、耐热、耐腐蚀等要求,拥有广阔的下游应用场景,包括新能源汽车、军工、航天、医疗器械、智能机器人、消费电子等众多领域。随微电子元器件向轻、小、薄、智能方向的发展,市场上对超微细铜合金电子线材的需求日益迫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先生于2021年12月18日因病逝世,其名下股权变更办理还没完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公司将重视后续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唐兆华先生、俞波先生、李在军先生、于良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企业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董事会相关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出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以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联的内容。独立董事俞波先生、李在军先生和于良耀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715.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177.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5.89万元,基本每股盈利为0.0192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4,852.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为152,398.04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及转回根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液冷、铜合金板块发展及制定公司“一主两翼”战略布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由原先的经营模式转变为“以家电为主业,大力拓展液冷业务和合金业务,形成一主两翼”的全新战略布局,以适应市场的新需求,迎接新挑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推进液冷、铜合金板块发展及制定公司“一主两翼”战略布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因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合肥康盛管业有限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就关联租赁事项签订相关协议。

  上述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互联网投票。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1、上述提案业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3、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2、审议上述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依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本人签章):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20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交回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715.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2,177.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5.89万元,基本每股盈利为0.0192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4,852.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为152,398.04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及转回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2)。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合肥康盛管业有限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就关联租赁事项签订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控制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2023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另外的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几项资产,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87.50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43.96%,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36.17%,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法律法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合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前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785.50万元,将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785.50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7.88万元(其中280.38万元单项计提坏账转回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详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71,298.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2,596,582.56元,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694,335.0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67,297,949.36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80,673,334.4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防止超分配的情况。由于公司合并报表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情形,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结合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公司资金面的基本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真实的情况及银行授信情况,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依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未来现金支付的实际的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具备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进行利润分配,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与会委员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康盛”)、合肥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康盛”)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安徽”)就关联租赁事宜签订协议。中植安徽实际控制人为陈汉康先生,系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植安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合肥康盛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安徽就租赁生产厂房及宿舍签订了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且独立董过全体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且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场(厂)内专用电动车、航空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01,685.08万元,净资产-154,712.0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500.94万元,净利润36,549.95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主要系根据以前年度形成的差异调整所致),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中植安徽的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系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

  租赁价格系公司结合当地市场平均租赁价格与中植安徽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与陈汉康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43.09万元,其中归还关联方资金拆借205.7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租赁事项系出于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租赁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保理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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